不要说爱

【米耀】落枫

◎黏黏糊糊双向暗恋小情侣罢了,名字随口取的

◎普设,3k+,短打一发完

◎乱七八糟且OOC且文笔差


  阿尔弗雷德一直很喜欢那段路。

  彼时他第一次带着王耀走那段路,两人骑着他新到手的摩托车,从道旁郁郁葱葱的树木投下的浓荫中掠过,穿过了一地碎金。

  迎面而来的风灌满了他的胸膛,使他仿佛在一瞬间有了足够多的勇气,可以扭头冲后面的人喊出一句喜欢。

  可是他每每回头看向王耀时,少年琥珀金的眼眸使风都静了下来,连带着虚假的勇气一起抽走。他只能又把头转了回去,闷闷的说一句没事。

  这句话一天一天,一月一月,一岁一岁的积累下来,阿尔弗雷德曾想也许路边倒数第三棵枫树落了多少片枫叶,他就有过多少次把喜欢吞回肚里。

  

  但后来有一天他几乎是欣喜若狂了,他穿行在秋木间,后座上是他新鲜出炉的恋人。

  阿尔弗雷德瞬间理解了那些乱七八糟的影视作品里主角们为什么喜欢在车上飞驰时迎着风大喊大叫,毕竟他现在想来这么一出,把自己的声音揉进风里,让整片密林的每片树叶都知晓他几乎要溢出来的情谊。

  他扭头看向他的恋人,想说一句爱他。却被王耀摁着把头扭了回去:“好好骑车,我可不想脱单第一天就死于车祸。”

  哇哦,多严肃的警告啊,阿尔弗雷德得意洋洋地想,如果他的小恋人不是连耳尖都红透了的话。

  枯黄的落叶被这对年少的恋人卷席,太阳碎了一地。

  再后来他们走过冬雪,见过春风。阿尔弗雷德每次走这条路时都会想起那些从他还不知道什么是爱时就抽枝发芽的情意,于是他养成了在这段路在这条路结束时给王耀一个吻的习惯。

  尽管他的爱人常常抱怨太耽误时间了,但还是会乖乖抬头和他接吻,把时间都变得绵长悠久。

  

  王耀本来不是很喜欢那段路

  路的一旁是满山的密林,一到秋天就会褪衣落叶,秋风夹着枯枝败叶扑在每一个走这条路的人的脸上。

  偏生他又喜欢留长发,几乎每次到学校时阿尔弗雷德都能从他的头发中摘出一片碎叶。

  “小耀,你长叶子了诶。”金发的大男孩笑着低头看他,王耀赌气似的不看他,假装自己没有因为他的笑容而心情变好。

  要想避过这些讨人嫌的“附赠品”也不是没有办法,骑车带着他的男孩肩膀还不够成熟却已足够可靠,他只要向阿尔弗雷德说的那样抱紧他,就可以避开这些麻烦。

  可王耀又疑心那样太近了,两个人的体温相互传到彼此身上,连心跳都在耳边清晰可闻,显得他总是不由自主加快的心跳像是向全天下昭告主人乱七八糟的暗恋。

  于是少有的几次他也颇为紧张,胡思乱想着企图让耳边的风声淹没自己,完全没注意被自己抱紧的男孩下意识绷紧又小心翼翼的放缓背部肌肉。

  而且阿尔弗雷德喜欢在这条路上回头看他,他仗着这条路上少有人走,一般没什么人就频频回头。英俊的男孩神采飞扬海蓝色的眼睛极认真的看着他又极快的扭头说没事,徒留王耀一个人默默气恼自己没长进,还是他一个眼神就心动。

  

  再后来,阿尔弗雷德某天敲响了他家的门。

  透过门看到是阿尔弗雷德的王耀想都不想就开了门,却见阿尔弗雷德难得脸红,眼神躲躲闪闪不敢看他。

  “我喜欢你。”阿尔弗雷德小声说。

  “什么?”王耀只觉得自己没有听清。

  “我喜欢你!”阿尔弗雷德以冲锋陷阵之姿从背后掏出一束玫瑰递到王耀面前,王耀看着那束玫瑰愣了半天才反应过来。

  “真心话大冒险?”他听到自己问。

  “对。”阿尔弗雷德点头。

  王耀心中开始泛苦,像小时候吃药时外面的一层糖衣化开后只剩下苦涩的药心。

  “好吧,”他惊讶于自己还能笑着回话:“那……”

  “……但是大冒险的内容是和自己喜欢的人告白。”阿尔弗雷德又红着脸不敢看他了。

  王耀愣住了,大脑有生以来第一次如此缓慢的理解一句话。

  阿尔弗雷德有些慌张的开始解释,上星期在才在演讲比赛中慷慨激昂的男孩此时称得上是手足无措。

  “其实我喜欢你好久了,我第一次见你……呃,不是,我不是那种见色起意的人,我是说日久生情……呃,不是。”

  金发男孩自暴自弃的放弃了组织语言,海蓝色的眼睛湿漉漉的看着耀:“反正我就是喜欢你,你能不能做我男朋友?”

  王耀觉得有人正欢天喜地的往他心里灌枫糖浆,过量的甜度让他一时张不开嘴。

  “好吧,”阿尔弗雷德的头上的呆毛晃啊晃,肉眼可见地耷拉了下去:“也许我们还能做朋友?但是我想追你,你会讨厌我吗?”

  “不,”王耀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我是想说……”

  “好巧,”他冲阿尔弗雷德灿烂一笑:“我也喜欢你好久了。”

  阿尔弗雷德呆了一下,反手掐了一下自己,然后扔掉手里的玫瑰直接把王耀抱了起来,兴奋至极的大喊:“小耀你刚才是那个意思对不对?!你喜欢我对吧?!”

  王耀顺手撸了一把埋在自己肩窝金毛狗头,实际上也压不下自己的满心笑意:“对对对,你要是不相信我可以把这句话收回来。”

  “不行!”阿尔弗雷德立马抬头义正言辞的说:“你已经是我男朋友了,恋人之间怎么能随意反悔呢?!”

  “好吧,”王耀觉得今天真是甜过了头:“那可以放我下来了吧,恋人先生?”

  可是他没想到这句话的后果是阿尔弗雷德直接把他抱上了车,表示自己现在就要到亚瑟他们面前去好好炫耀一下。

  行吧,王耀名正言顺的抱着自己新鲜出炉的恋人的腰想,他还得谢谢这场真心话大冒险。

  他把额头抵在阿尔弗雷德的背上,感受着对方传过来的温暖体温,感受着自己的心跳逐渐与阿尔弗雷德的心跳趋于一致,温度蔓延了到了他的脸上。

  “小耀!”阿尔弗雷德眼神亮晶晶的回头,王耀手忙脚乱的把他摁了回去,怕自己满脸通红的样子被看到:“好好骑车!我可不想脱单第一天就死于车祸。”

  阿尔弗雷德笑了两声,不再言语。王耀再次把头靠在阿尔弗雷德背上。好吧,王耀想,这条路其实也没那么烦人。

  

  再后来阿尔弗雷德莫名其妙养成了个习惯,每次走这条路时都会在路的尽头停下来给他一个吻。

  第一次阿尔弗雷德这么做是停在倒数第三棵枫树下。“小耀,”他小心翼地问王耀:“我可以吻你吗?”

  王耀愣了愣,阿尔弗雷德把这当做默许,当机立断的吻了下去。于是他们在这条路的尽头交换了彼此间的第一个吻。

  “小耀,”阿尔弗雷德在吻完他后舔了舔嘴唇,极认真的,像是在发什么重大的誓言般说道。

  “以后我每次都要在这条路的尽头吻你。”

  “为什么?”王耀歪头看向他,带着不解和脸上未消散的红晕。

  阿尔弗雷德的低头看着他,心软得一塌糊涂,“因为我爱你。”他坚定地说。

  王耀当时只觉得他们西方人大抵更开放些,阿尔弗雷德直白情炽热的情话张口就来也实属正常,他自己也应该适应一些。

  “好吧,”于是他回应:“那我也爱你。”

  后来阿尔弗雷德果真信守了诺言,每每走过这条路时都会在尽头停下给王耀一个吻。

  好吧,王耀想,那我就为了这个吻喜欢一下这这条路吧。

  我不喜欢落叶,不喜欢长风,更不喜欢那段路,可我独独爱上了会在路的尽头给我一个吻的你。

  

  

乱叨叨:

  写完后自己都觉得好纯情(躺)

  我宣布我是纯爱战神(被打)

  彩蛋是好东西可以看看(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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